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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200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暨南大学 更新时间:200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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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学校全称:暨南大学(1906年创立)(公章) 第二条 主管部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第三条 学校性质:中央部属院校(国有公办),四个校区共17个学院皆为全日制国有公办性质;同为重点线录取标准,同样规格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特色:侨校+名校(中国第一个华侨高等学府,国家“211工程”综合性重点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559 第六条 主管代码:435 第七条 学校校址: 主校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含14个学院) 广州市广园东路校区:暨南大学华文学院 深圳校区: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在深圳市华侨城 珠海校区:暨南大学珠海学院在珠海市前山路206号 第八条 学校网址:www.jnu.edu.cn 第九条 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只招英语语种 第十条 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不录取高考体检不合格以及我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体检受限者。新闻、法学和旅游管理各专业对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本科第一批(重点录取分数线) 第十三条 投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1:1.2投档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在全面考察学生德智体综合素质的基础上,按下列原则录取: (一)关于院校志愿 我校一般不招收第二志愿及后续志愿的考生 (二)关于专业志愿出档顺序 1.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出档,依次类推。 2.在考生所有志愿都未被录取的情况下,按“服从”调剂专业。   (三)关于“四种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的照顾政策和录取方式:“四种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暨南大学者,按教育部教学〔2004〕1号文规定:符合“四种考生”条件者,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不得超过20分。   (四)关于体育、文艺特长生的录取原则 暨南大学是国家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之一,体育尖子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批准后,将按国家有关政策特招。文艺特长生是指在参加各专项比赛中,曾获得全国前6名、省级前3名或器乐10级或本类最高级(须有正式证书。舞蹈类要求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文艺特长生必须参加本年度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出档线,将予以优先录取。 体育尖子和文艺特长生须经我校有关部门面试。联系单位:体育部(020)85220282,学生工作部(020)85220042。 第十五条 录取方式:远程网上录取(使用本校网络)。 第十六条 公布渠道: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统一公布。 第十七条 退档原则:按1:1.2比例出档后竞争落选的考生从网上退档,同时接受当地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监督。招生期间本校投诉电话:020-85220130。 第十八条 奖贷助学金设置情况 (一)新生奖学金: 1.高考成绩综合分在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名者,奖励40000元。 2.在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20000元、15000元、10000元。   (二)在读生年度奖学金:分2000元、1500元、1000元、800元、600元不等。   (三)专项奖学金: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际、国家、省、市组织的学术、科研、科技作品竞赛活动或文艺、体育比赛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者,或见义勇为,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可获专项奖学金和校长奖励金,奖金数额从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   (四)社会奖学金:社会上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个人在学校设立了各种名目的奖学金,如:宝供物流奖学金、羊城晚报奖学金、彭瑞安奖学金等。奖学金数额从一千元至数千元不等。   (五)扶困助学: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时请办理好当地政府或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证明上需有经办者亲笔签名和有效联系方式),由学校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助困方式,如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参加勤工助学等。   第十九条 招生机构: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0-85220130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学术会议厅二楼   邮编:510632   注:我校今年招生计划总数3800名,其中海外和港澳台招生1750名,内地招生2050名。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已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并报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请考生查阅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专业计划(含分学科或专业招生人数、科类、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收费标准等)。 本章程由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OO四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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