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7招收在职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相关事宜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教育部 更新时间:2007-6-27 |
字体:小 大 打印 关闭 视力保护色  |
| ---------------------------------------------------------------------------------- |
|
六、艺术硕士(MFA)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
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生学科领域
设音乐、戏剧、戏曲、电影、广播电视、舞蹈、美术、艺术设计8个招生学科领域,每单位设招生领域一般不超过2个,且必须具有本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
(三)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包括口试),共计4门。
政治理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考试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时间自行安排。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四)联考考试大纲
《2007年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五)专业学位代码
550100。
|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可能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仅供参考。 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
|
| 【字体:小 大】【刷新】【打印】【返回顶部】【关闭】 |
|
上一篇新闻: 07招收在职攻读公共卫生硕士的相关事宜
下一篇新闻: 没有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