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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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山西大学 更新时间:2004-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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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和《研究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等有关文件精神,本着“深化改革、积极发展、分类指导、按需建设、注重创新、提高质量”的24字方针,按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简介》新的学科专业目录,在总结多年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
培养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基本要求是:
1、进一步学习、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服从国家需要,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
3、具有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健康的体魄。
二、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属于三级学科。研究方向的设置要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鼓励拓宽专业研究方向,设置一些跨学科的研究方向,以促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应用学科的建立和发展。在保持特色和优势的同时,根据学科的发展,每个学科设置2~3个研究方向。研究方向的名称既要体现专业研究领域的本质,又要新颖规范。研究方向力求相对稳定,除考虑学科内容外,也应注意现有的科研基础、学术梯队、设备及项目等条件。研究方向的变更和确定,要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研究生学院审核,主管校长批准方可实施。
三、学制与学分
1、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鼓励二年毕业。前一年或一年半为课程学习时间,后一年或一年半为学位论文工作时间。
2、学分
硕士研究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修满32~38个学分,其中必修环节教学实践2学分,或科研调查或社会实践2学分。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硕士研究生课程包括学位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和选修课。专业基础课在一级和二级学科的层面上设置,专业方向课在二级和三级学科的层面上设置;选修课可以在跨一级或跨二级学科或一级或二级学科的层面上设置;每个专业须开设2门以上一级学科课程。鼓励打通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方向课。
学分分配:公共基础课10学分,其中外国语6学分,政治理论课4学分;专业基础课10~12学分;专业方向课6~8学分;选修课4~6学分;教学实践或科研调查或社会实践2学分。
学位课程必须进行考试,考试方式由院系主任及导师共同决定,成绩达到75分以上方可取得相应的学分。
公共基础课中的“马列主义理论”课,主要是引导学生读马恩列斯、毛泽东、邓小平的原著,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特别应联系当前中国改革开放的实际,逐步提高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解决科学研究中的问题。
“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课,要使学生能够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正确分析和识别当前各种社会主义思想和理论,进而抵制和批判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的错误思潮。
第一外国语课,要使学生达到国家教育部(原国家教委)规定的《非英语专业研究生英语(第一外语)教学大纲(试行稿)》要求。
通过国家六级英语(四级日语)的研究生,可以免修,但不能免试。
为保证培养质量,跨专业入学和以同等学力入学者,必须补修与本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2~4门),补修的课程应列入培养方案,但不计学分。
学位课程尤其是专业基础课,要有教学大纲,其中包括: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内容及学时分配、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实践教学环节、教材及主要参考书和教学与科研的结合等内容。学校要对研究生学位课程进行评估,并评选优秀学位课程。
五、培养方式与方法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工作(包括教学实践、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内容如下:
1、在指导方法上,采取以导师指导为主,导师与教研室或指导小组相结合的培养方法,导师及院系领导应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做到教书育人。
2、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个人才能和特长,使学生不但深入掌握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而且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和相应教学或其他专业技术的工作能力。
3、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依照培养方案进行教学,严格考核,确保培养质量。
4、导师应有计划地给学生指定自学书目,并指导学生自学,以此扩大学生的知识面,使其知识结构更加合理。
六、考核方式
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和管理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措施。中期考核既是对学生学业的考核,又是对导师工作的检查。考核内容包括:
1、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质(写出评语)。
2、业务学习。包括课程(成绩和试卷)、文献查阅、开题报告、实践活动与科研能力等,并写出评语。
3、身体健康状况。
七、科研调查、教学实践、学术活动
科研调查和教学实践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科研调查包括社会调查、参加学术会议、实地考察、收集资料,亦可承担校内外的科研设计、调研咨询、技术开发服务等。
教学实践一般应在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指导下为本科生讲授和辅导一些课程,也可指导本科生实验、课堂讨论和实习,辅导本科生毕业论文等。教学实践一般40学时,计2学分。科研调查和教学实践,重在实效,事先要有充分准备,结束后学生要写总结报告,指导教师应进行严格考评。
另外,每学期应安排一定数量的学术活动。
八、学位论文工作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选题的要求(7条,参见《培养方案》)
2、开题报告
3、中期检查
4、撰写论文
5、论文答辩
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的主要手段。理工农医科的研究生要加强科学实验训练;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生应重视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工程技术类及应用性较强学科的研究生应加强实际工作能力的训练。
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应和导师的科研课题相结合,鼓励应用性学科选择为地方经济服务的课题。突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严格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规范论文写作,加强论文评阅和答辩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一般在第二学年初确定,论文题目确定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拟订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或导师指导小组成员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用于完成论文时间至少为一年或一年半。在第二学期末(11月底之前)或第三学期初(4月底之前)向导师所在教研室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组织开题报告会,经审核同意后报院系、研究生学院存档。导师要加强对研究生科研工作及论文写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学位论文完成后,须经导师审核同意,方可申请答辩。
在校期间,理工科硕士生必须在“统计源期刊目录”(2002年版)上发表影响因子0.1以上(含山西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的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文科硕士生必须在CSSCI收录的刊物上至少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第一作者为导师或研究生,第一作者署名单位必须是山西大学。
山西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0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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