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07年度大学生志愿者录取办法的条例(试行)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山西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7-7-9 |
字体:小 大 打印 关闭 视力保护色  |
| ---------------------------------------------------------------------------------- |
|
经省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商议决定,对今年大学生志愿者录取工作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一、毕业生的学历。考虑到志愿者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以及基层对高学历毕业生的期望,我们掌握从学历较高的毕业生中优先录用。
二、毕业生所学专业。根据用人单位所提供具体岗位的专业要求,为了使大学生更好地发挥专业特长,我们掌握从毕业生所学专业与具体岗位所需专业一致上优先录用。
三、学校推荐情况。学校对报名参加志愿服务行动的毕业生已进行了初步筛选,包括本人在学校的奖励、处分、学习成绩、个人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考察,我们从学校所推荐的优秀毕业生优先录用。
四、考虑应届毕业生。为了缓解今年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压力,我们掌握从应届毕业生中优先录用。
五、毕业生生源所在地。考虑到非本地志愿者到达基层后,语言沟通、生活习俗、当地环境等因素所造成的不便,以及保证服务期间队伍的稳定,我们适度考虑从本人意愿服务岗位所在地与生源所在地一致的毕业生中录用。
根据上述原则,省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将对初步录取的志愿者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志愿者为最终录用人员,其名单将在共青团山西省委网站、山西青年报、山西人事人才网、山西人事考试网、山西人才网、山西教育网予以公示3—5天,若无异议,我们将发放录取通知书,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书。
若存在疑问,请致电。
联 系 人:郭伟威
联系电话:4195860 4068622(传真) 13834538932
省“三支一扶”和“晋西北计划”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日
|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可能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仅供参考。 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
|
| 【字体:小 大】【刷新】【打印】【返回顶部】【关闭】 |
|
上一篇新闻: 山西省垂直管理系统2007年考录公务员面试通知
下一篇新闻: 没有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