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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司法考试成绩22日可查 合格分数线为360分
作者:记者:张庆水 文章来源:中国普法网 更新时间:200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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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备受考生关注的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意,确定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合格分数线为325分,使用民族文字应试的民族考生单独确定合格分数线。

  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将于11月22日12时起提供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网上查询服务。

  使用司法考试成绩网上查询服务的考生,可登录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后按照操作提示进入查询页面,即可查询成绩。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以司法行政机关的成绩通知书为准。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分数的书面申请。港澳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核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和评卷单位不直接受理个人的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将不再受理。

  达到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即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应试人员,应自2006年12月1日起20日内向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并按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记者:张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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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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